派林生物: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即“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及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前述调整完成后,回购股份用途全部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968,378股,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968,378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968,37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5日发布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49)。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之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13:30—18: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48号华都汇7号综合楼27楼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赵玉林
联系电话:0759-2931218
联系传真:0759-2931213
邮政编码:524005
3、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