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对因租赁业务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年初数进行变更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日期: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实际执行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主要差异事项如下:对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在交易发生时未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将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
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3年4月19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并对因租赁业务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年初数变更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年初余额(元)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4,227,061.06 | 91,415,579.9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8,202,586.98 | 65,222,098.37 |
未分配利润 | 1,224,897,373.10 | 1,224,991,594.80 |
少数股东权益 | 1,291,320,608.23 | 1,291,395,394.07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指标、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