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关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元名义对价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2亿元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或“长虹母基金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受让交易完成并办理工商登记后,公司向母基金进行同比例出资,参与由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金融机构及四川长虹或长虹集团控制的部分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的产业投资母基金,成为母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占有13.33%份额。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与长虹集团、四川长虹、金融机构及长虹集团或四川长虹控制的部分下属子公司共14家合伙人签署《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并于2023年2月23日向长虹母基金合伙企业按照认缴出资额的20%支付首期出资款4,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2023-004、2023-012)。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长虹母基金合伙企业发出的《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付出资通知书》(以下简称
“《缴付出资通知书》”),根据《合伙协议》、《缴付出资通知书》,母基金各合伙人本次需缴纳募集款共计人民币2.2亿元,其中公司需向母基金缴纳款项2,933.3333万元。
2023年7月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933.3333万元完成了对母基金的第二期出资。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对母基金的34.67%出资。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进母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付出资通知书;
2、公司支付款项的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