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张勤建先生、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邵敏先生、王勇先生、李余利女士、任世驰先生、林嵩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的议案》
根据《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以下简称“《十四五激励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综合考虑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所任年度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价值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提取的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中的1,968.90万元向符合《十四五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技术、营销骨干人员等】进行分配。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杨秀彪先生、张勤建先生、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回避本项表决。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及激励对象拟以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的议案》。为方便股东表决,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