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杨凡先生于2024年2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于2023年11月16日披露相关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
2、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股票,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姓 名 | 职 务 | 增持前 |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数量(股) |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成交均价(元/股) | 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杨凡 | 副总经理 | 335,260 | 0.05% | 20,000 | 4.61 | 355,260 | 0.05% |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