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3-03  长虹华意(000404)公司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5 月8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 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 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5 月9 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8)。

因公司实施2024 年度分红派息,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 元/股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2 日在《证券时 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度分红 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5 年7 月15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 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16 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2 月2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11,292,2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2%,最高成交价为7.19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6.7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9,947,25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