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3-021证券代码:400028 证券简称:金马5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2023年0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件的,需经过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第六十三条 证券事务代表负责监事会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意:
(一)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董事会聘任的人员;
(三)子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是指子公司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各部门信息披露责任人,是指负责各部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