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5: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3  ST鑫光(000405)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4证券代码:400028 证券简称:金马5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1号2000年大酒店1710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剑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422,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02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1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据实设置重组方利润承诺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5,416,7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股数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学达、王诗漫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书》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