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5:借款公告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张剑波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解决公司当下日常运营费用,公司董事长张剑波个人向公司提供现金借款人民币50万元整。本次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公告2024-019、2024-022)公司已于2024年8月8日与张剑波签署《借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
1、借款金额:人民币50万元;
2、借款期限:无固定期限;
3、借款利率: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与收取;
4、公司确认并同意张剑波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偿还:
(1)可根据公司未来运营情况在其资金允许情况下的任意时点以现金归还张剑波债权总额内的全部或者部分借款本息,直至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
(2)可采取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日后审议通过的其他公允方式进行偿还。拟采取的方式为:公司在公开招募投资人向公司注入现金置换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留存的117,134,575股份的工作过程中,公司按照与其他投资人相同的价格,换算成对应股份向张剑波偿还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本息。上述可能采取的方式,仍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按照《借款协议》,公司已于2024年8月14日收到张剑波提供的50万元借款。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