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补充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号),现将原公告内容进一步补充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保险”)《关于误操作减持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2023年4月18日至19日因其经办人员操作失误,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交易金额(元)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4月18日至19日 | 3.7924元/股 | 300 | 0.34 | 11,377,200 |
阳光人寿保险本次减持的股份性质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48,939,641 | 5.56 | 45,939,641 | 5.2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939,641 | 5.56 | 45,939,641 | 5.22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本次减持事项的说明
由于阳光人寿保险目前并无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故未曾披露相关减持公告,本次误操作导致的减持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阳光人寿保险就本次误操作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向投资者致歉,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