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407 公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8号)。
2023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提交的《关于提议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推荐监事候选人的函》,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号)。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5,027,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6%,持股比例超过3%,具有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30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 √ |
2.00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3.00 |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5.00 |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 |
6.00 | 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 √ |
7.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本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6已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提案7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提出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8日、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4、提案5、提案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210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宋文臻、曹蓓
邮 编:250102
电 话:(0531)88725687、88725689
传 真:(0531)8601851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07”,投票简称为“胜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该次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 | √ | |||
1.00 | 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 √ | |||
2.00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3.00 |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5.00 |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 | |||
6.00 | 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 √ | |||
7.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 √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