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
根据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之定义,生物多样性是指“所有来源的形形色色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这包括物种内部、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作为矿产资源开发型企业,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致力于做绿色发展引领者。本公司了解并认同防止生物多样性的潜在消失和自然环境退化的重要性及其与气候变化的密切相关,致力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全周期内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最大限度地降低自身业务运营对生物栖息环境的影响。第二条 目的
本政策旨在列明本公司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和实现本公司的生态环保目标而采取的方针。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拥有运营控制权的盐湖、勘探场所、生产基地等项目的所有人员,同时积极推动所有合作伙伴、供应商、承包商落实本政策的要求。第四条 承诺内容
本公司承诺:
(一)在经济发展中优先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各个业务板块有关项目的选址、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等阶段,对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实施有效保护,维护生态安全。
(二)严格遵守运营地区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要求,以避免或减少生态影响。
(三)避免在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于世界遗产区或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I-IV类保护区发展项目。
(四)在项目选址、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过程中,秉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环境管理原则,注重生态系统保护,尽量减少业务活动对维持生物多样性的潜在不利影响。
(五)以更具持续性的方式利用自然资源和原材料,限制并逐步淘汰非环境
友好型的原材料和工艺,尽量减少污染性排放物的产生,并在可行的情况下促进生态恢复。
(六)鼓励本公司员工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加强与政府和监管机构、供应商、承包商、行业协会等利益相关方的合作,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并在可行的情况下支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倡议和行动。第五条 监察及检讨
(一)本公司董事会负责监察本政策的实施情况,以确保本政策的执行。
(二)本公司将在适当时候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第六条 披露
本政策概要以及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主要方案和行动将在本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内披露,并发布于本公司网站供公众查阅。第七条 附则
(一)本政策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二)本政策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均归属本公司董事会。
(三)本公司此前发布的政策如与本政策冲突,以本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