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环境保护政策
(一)以合规为运营底线,严格遵守业务运营和投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所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二)依法合规处置污染物,确保达标排放,以及持续提升污染防治相关标准,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三)节约并高效利用资源,持续精进生产工艺,坚持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四)注重生态保护和科学修复,同时积极寻找更环保的原料替代物,致力于减少矿产开发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五)建立有效的内外部信息沟通机制,确保董事、高级职员、员工、承包商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了解本政策及其规定的相关责任。第五条 政策实践
为实现以上环境保护承诺,本公司制定以下政策,开展以下实践:
(一)持续改进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环境绩效。
(二)开展整个价值链和项目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环境尽职调查。
(三)对本公司产品进行生命周期评估,以知悉其对主要环境影响的贡献。
(四)合理、负责任和高效地使用自然资源,尤其是能源和水资源。
(五)减少浪费、排放和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和运营产生的碳足迹。
(六)参照循环经济的发展原则,全面管理矿产废物。
(七)维持、加强和/或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系统。
(八)提前准备做好矿产关闭后的生态恢复工作。
(九)开展应急响应和危机管理规划,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十)开展环保技术的探索、试验和实施。
(十一)制定、测量和监测环境绩效。
(十二)按照相关环保政策,做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确保环境管理、披露和绩效符合利益相关方的期望。
第六条 监察及检讨
(一)本公司董事会负责监察本政策的实施情况,以确保本政策的执行。
(二)本公司将在适当时候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第七条 披露
本政策概要以及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主要方案和行动将在本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内披露,并发布于本公司网站供公众查阅。
第八条 附则
(一)本政策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二)本政策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均归属本公司董事会。
(三)本公司此前发布的政策如与本政策冲突,以本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