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有关要求,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4日对贵公司进行了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经过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本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贵公司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提请公司注意以下事项:
2019年公司实施司法重整,引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人,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旗下拥有北京机床研究所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齐齐哈尔二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大连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等机床相关产业公司,部分公司的产品、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交叉,构成同业竞争。为避免同业竞争,通用技术集团于2019年12月16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期限为自相关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5年内,目前相关承诺尚处于履行过程中,请公司注意同业竞争事项解决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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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