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125,037,8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6%)的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1,294,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 5%以上股东 | 125,037,895 | 6.06%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 不超过: 41,294,900股 | 不超过:2%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1,294,900股 | 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 | 依据法院裁定取得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减持前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关于减持沈阳机床股票的告知函。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