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1%的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1%的公告
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294,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详见公司2023-49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出具的《关于持有沈阳机床股票变动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 |||
住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 | |||
股票简称 | 沈阳机床 | 股票代码 | 000410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减持2,064.75 | 减持1% | ||||
合 计 | 减持2,064.75 | 减持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503.79 | 6.06% | 10,439.04 | 5.0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于2023年8月至10月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20,647,515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为18,147,51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为2,500,000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系于2023年8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49),累计减持数量未超过本次已披露的计划中41,294,900股。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