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石建华、伍玉路
(三)协办人:宋璨江
(四)培训时间:2024年4月3日
(五)培训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开发大路17号甲1号,办公楼B座
8层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伍玉路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职工等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阐述了上市公司
治理和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要求;并通过解读近期证监会发布的规则,讲解了资本市场近况。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沈阳机床开展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本次培训之中,
参与培训的人员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相关要求等有了更加深刻地理解与认识。同时,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和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公司日常运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促进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