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关于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的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100%股权,拟向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78.45%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作出的《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4]142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截至公告日,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