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关于回复《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展情况的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3000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在30日内对审核问询函中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交书面回复。
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上市公司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答复,并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了相关回复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上市公司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因进一步修改、补充工作所需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上述30日内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将自审核问询函回复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修订后的审核问询函回
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