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公司的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英特集团出具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