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9号)核准,同意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6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5,188,679.25元(不含税)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594,811,320.75元,已于2021年1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594,811,320.75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546,821.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3,264,498.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465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12 月 30日召开八届五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同意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和实施募投项目的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浙江英特药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同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
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各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对应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项目名称 | 账户状态 |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 | 354578988469 | - | 本次销户 |
浙江英特物联网
有限公司
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支行 | 1202021019900079410 | 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流平台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项目 | 本次销户 |
浙江英特药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浙江英特药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 | 374078992509 | 英特药谷运营中心项目 | 存续 |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支行 | 120202101990007938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前次已销户 |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流平台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流平台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于近日将项目专户(账号:354578988469,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账号:120202101990007941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支行)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