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关于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框架协议后续能否付诸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后续将签署正式协议和法律文件以推进落实本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购买协议和回购协议等。交易进程需要按照国资监管及上市公司监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或审批程序。审批能否通过或合作进程能否顺利推进均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将通过招拍挂形式参与土地的竞拍,能否成功摘牌具有不确定性。
4、本框架协议对本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如公司后续顺利竞拍取得目标地块,厂房竣备完成后,康乐路地块由大运河管委会予以回购(康乐路地块的房屋、装修及地面附属物等需进行评估作价),届时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5、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签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特集团”)子公司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物流”)拥有杭州市拱墅区康乐路7号地块(以下简称“康乐路地块”,即合同主要内容中的“地块二”)。为支持经营发展,英特物流近日拟与杭州大运河数智未来城管委会(以下简称“大运河管委会”)签署框架协议,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大运河管委会支持公司依法合规通过招拍挂形式参与杭州市拱墅区目标地块(合同主要内容中的“地块一”)的竞拍;在公司竞拍成功并在项目建成后,大运河管委会将康乐路地块予以回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框架协议的签署已经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后续交易进程包括具体协议、交易方案和建设方案等,将按照国资监管及上市公司监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或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大运河管委会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99号2号楼2楼大运河管委会是杭州市拱墅区的直属单位,具有负责协调区域范围的产业导入、招商引资等工作职能。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业务交易情况:公司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交易对方无上述类似业务发生。
3、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方信誉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作协议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大运河管委会
乙方:英特物流
地块一:目标地块,其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规划用地面积为79357平方米(119.04亩)
地块二: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康乐路7号,现状用地面积为26386平方米(39.58亩)
在英特物流产业定位论证符合相关规定和审查的前提下,大运河管委会支持英特物流通过土地招拍挂形式取得地块一土地使用权。
双方签订本框架协议后,英特物流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竞拍地块一,英特物流拍得地块一后大运河管委会回购地块二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及地面附属物。后续双方共同商定具体回购协议内容,于地块一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2个月内签订地块二土地、地上房屋、地面附属物等回购协议。回购协议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条款或根据以下约定的方式确定:
①原地块二土地使用权亩均回购价格与地块一竞拍成交亩均价格保持一致。②英特物流需在取得地块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36个月内取得地块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③待地块一厂房竣备完成后,双方以地块一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时点,将地块二地上房屋、装修及地面附属物等按成本法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确定;设备根据实际情况,据实评估。④英特物流需在回购协议签订之日起13个月内,将地块二房屋腾空后移交给大运河管委会,大运河管委会按照杭州市相关规定提供英特物流相应搬迁费。
英特物流需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配合大运河管委会完成回购工作及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转移手续。除因大运河管委会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英特物流未能按照约定日期签订回购协议的和未能按照约定日期腾空房屋移交给大运河管委会的,每日按照地块二回购总价格
的万分之五向大运河管委会支付违约金。本框架协议涉及回购的内容需在地块二回购协议中得到贯彻落实。如英特物流未成功拍得地块一,则本框架协议内容作废。除本协议乙方英特物流外,英特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履行本协议关于地块一竞拍义务的,视为英特物流履行本协议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对本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如公司后续顺利竞拍取得目标地块,厂房竣备完成后,康乐路地块由大运河管委会予以回购(康乐路地块的房屋、装修及地面附属物等需进行评估作价),届时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2、本框架协议后续能否付诸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后续将签署正式协议和法律文件以推进落实本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购买协议和回购协议等。交易进程需要按照国资监管及上市公司监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或审批程序。审批能否通过或合作进程能否顺利推进均具有不确定性。
4、公司将通过招拍挂形式参与土地的竞拍,能否成功摘牌具有不确定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签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公告披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