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4日16: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文本方式于2023年4月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办理保全贷款的议案》
为了积极推进公司金融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支持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办理8亿元保全贷款,即将公司在该支行的8亿元贷款展期续贷,自2022年9月29日起算,期限10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