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4  东旭光电(000413)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5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29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于2023年6月13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在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回复工作,同时也协调中介机构共同对《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但鉴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回复内容较多,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梳理,核实确认,且需要公司年审会计师履行核查程序并发表意见,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本着严谨的态度,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决定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将争取于2023年6月29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