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电B5: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河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06  ST旭电(000413)公司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河北证监局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追讨

占用资金的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旭集团”)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简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追讨占用资金的监管关注函》(冀证监函〔2024〕547号)、《关于采取务实举措加快偿还占用资金的监管关注函》(冀证监函〔2024〕548号)。河北证监局对东旭集团资金占用事项整改情况予以关注,要求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追讨占用资金,要求东旭集团采取务实举措加快偿还占用资金,并于2025年1月5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2024年7月5日,河北证监局下发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0号)。详细内容参见《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此公告编号为公司此前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之编号)。

公司已按时向河北证监局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94.32亿元,现金还款总计16,282万元。为妥善解决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东旭光电资金问题,公司与东旭集团共同研判方案,积极督促东旭集团按照监管部门的指示、指导及监管措施等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现状和未来产业发展战略,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正在推进确定具有可行性的资金占用专项解决方案。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