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电B5: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
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 03720255001 号)收到日期:2025年3月15日生效日期:2025年3月14日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措施类别:立案调查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李兆廷 | 实际控制人 | 关联自然人 |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5-012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决定对李兆廷先生立案。
三、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立案告知书的最终结果以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此事项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立案告知书的最终结果以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此事项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无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 03720255001号)。
公告编号:2025-012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