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㈠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其中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4家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8.61%,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03%。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业务活动层面2个层面,公司层面共8项内容,包括: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反舞弊机制,内部监督,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信息沟通与传递等。业务活动层面共13项内容,包括:租赁业务管理,租赁资产管理,关联交易,担保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财务报告与税务管理,融资管理,
投资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档案与印章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结合业务实际,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公司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如下:
⑴ 租赁业务管理:重点关注租赁项目风险是否经有效评估,租金收取及出现逾期处理是否及时并经审批,应收账款记账、对账是否及时准确,坏账计提是否适当准确以及是否经过审批;应收租赁项目的租后现场及非现场检查是否及时、有效,租赁资产评估、投保、交割、产权及分类管理是否到位,承租人评级工作是否按期开展,承租人及担保人风险管理是否按要求执行,融资活动实施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对资金平衡状况进行有效分析预测,出险项目是否及时进行风险应对等。
⑴ 关联交易业务管理:重点关注关联方界定是否准确、完整,关联交易是否经过有效审批,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合理,关联交易是否及时披露等。
⑴ 筹资管理:重点关注筹资方案是否经有效审批,筹集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筹集资金账户是否经有效管理与审批,是否对筹集资金进行严密跟踪管理,是否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等。
⑴ 投资管理: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日常管控、持续跟踪及投资退出等工作,包含不限于投资实施过程是否合法合规,委派人员是否有效履职,保证公司作为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对子公司的管理是否符合公司治理及管理要求,重大投资项目是否实施有效监督,转让投资的价格是否公允,退出方案是否经有权决策机构审定,是否及时、准确
地进行信息披露等。⑴ 资产管理:重点关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合规有效,包括固定资产采购是否经过合理审批,固定资产入账、折旧会计处理是否及时、准确,飞机资产状态监控和固定资产盘点是否及时有效,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适当,减值结果是否经过合理审批,以及固定资产处置方案是否经有效审批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应用手册》和内控自我评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利润总额错漏<利润总额的3%;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资产总额错漏<资产总额的0.5%;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3%≤错漏<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的
0.5%≤错漏<资产总额的1%;
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造成利润总额错漏≥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错漏≥资产总额的1%。⑵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一般缺陷: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造成中等程度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无法反映部分主营业务或金额较大的非主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交到上级单位、税务等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部分不满足要求,并遭到一般处罚;
重要缺陷: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无法反映大部分业务的实际情况;提交上级单位、税务等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不满足要求,并遭到较为严厉的处罚;
重大缺陷: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完全无法反映业务的实际情况;提交上级单位、税务等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完全达不到要求,并遭到严厉的处罚。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⑴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损失<利润总额的0.5%或损失<资产总额的0.1%;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0.5%≤损失<利润总额的1%或资产总额的0.1%≤损失<资产总额的0.3%;
重大缺陷:损失≥利润总额的1%或损失≥资产总额的0.3%。
⑵ 公司从内部控制缺陷对公司战略、内部监督、公司运营、信息与沟通、法律因素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影响制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具体如下:
重大缺陷:
注册会计师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中央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或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负面消息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引起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关注并展开调查,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重要缺陷: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罚款或罚金,或被责令停业整顿等;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企业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㈢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金川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