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控股: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在披露2022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已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1),现将有关风险第二次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8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2,620万元,预计营业收入1,965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965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10)。
二、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