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民控: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63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2)。
目前,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有序推进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由于部分回复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6月2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