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民控:董事会决议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是就公司未来一年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金额、投资标的、期限及授权处理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证券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所述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8)。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