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拆迁所涉房产主要为闲置资产,拆迁完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签署本次拆迁补偿协议。
独立董事:方福前、李姝、丁斌、周少元
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