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8-03  通程控股(000419)公司公告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24-018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4年6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3,582,6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5,229,918.60元,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分配总额固定不变;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未开立回购专用账户,无回购股份。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3,582,6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8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8月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年8月9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8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8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帐号股东名称
108*****413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年7月29 日至登记日:

2024年8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发部

咨询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89号咨询联系人:文启明

咨询电话:0731-85534994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本次权益分派的相关确认文件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