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4)。
公司已实际使用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23年8月8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