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10人,实到10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受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托管费用为每年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关联董事宋德武、徐佳威、金东杰、周东福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已对此议案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