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309人,代表股份547,816,0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2792%。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504,407,4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51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2人,代表股份43,408,6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302人,代表股份43,408,6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股东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运行实际情况,股东大会表决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产生1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祝成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38,471,6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其中同意34,064,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8.4735%。
表决结果:祝成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证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宏伟、李明达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