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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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以通讯形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11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福升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承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