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关于为控股公司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4-09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公司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2年6月27日,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金基置地”)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了46,000万元的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中北金基置地以所开发的南京南部新城NO.2021G125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截至2024年2月29日,上述贷款余额31,500万元。现基于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中北金基置地拟向光大银行申请办理土地解押,并将剩余31,500万元贷款的担保方式变更为由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及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发建设,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盛业”)拟按持股比例为中北金基置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065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2、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本次被担保方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5.7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5号
法定代表人:朱砚文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股权结构:中北金基置地系南京中北金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金基置业”)之全资子公司,中北盛业持有中北金基置业51%股权,南京金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基企业”)持有中北金基置业49%股权。
2、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北金基置地资产总额106,199.05万元,负债总额101,693.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505.3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8.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中北金基置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65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在建工程抵押价值可覆盖剩余开发贷本金止。
4、担保范围:保证人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中北盛业本次按持股比例为中北金基置地不超过16,065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为满足其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保证其开发房地产项目资金需求。
2、中北金基置地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公司拥有其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另一股东方金基企业也按其持股比例为中北金基置地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风险较小。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董事会同意中北盛业本次为中北金基置地不超过16,065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22,46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