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董事会决议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4年3月1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76.88万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董事李祥先生、周伟先生系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