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基于2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能达到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1,570股、111名激励对象(不含2名因组织调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125,178股,共计1,306,748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同时,考虑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