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7号)同意,湖北宜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0万元,扣除部分保荐及承销费(含税)1,216.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328,784.0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836.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8,163.25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73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和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 | 计划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 | 223,325.95 | 200,000.00 | 200,000.00 |
| 2 | 5万吨/年磷酸二氢钾项目 | 42,640.40 | 35,000.00 | 33,163.25 |
| 3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 95,000.00 | 95,000.00 | 95,000.00 |
| 合计 | 360,966.35 | 330,000.00 | 328,163.25 | |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增加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现金管理安排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宜化精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将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基于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并落实现金管理规划,建立并完善现金管理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且后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按需及时收回资金并投入募投项目,确保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既定募投项目。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保荐代表人: | |||
| 王祎婷 | 秦军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