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3-27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9点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程杰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35人,代表股份290,167,6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3667%。其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13,818,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69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76,348,7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67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3人,代表股份80,880,7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36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4,532,0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92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人,代表股份76,348,7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673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683,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3%;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96,9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18%;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582,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85%;反对1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8%;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296,0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71%;反对1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9%;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680,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0%;反对6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93,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71%;反对6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8%;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680,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0%;反对
6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93,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71%;反对6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8%;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0%。表决结果:审议通过。5.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683,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3%;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1%;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96,9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18%;反对6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4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754,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5%;反对3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3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467,1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86%;反对
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7%;弃权3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7.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0,418,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83%;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4%;弃权3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418,3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83%;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4%;弃权3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8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690,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770%;反对17,101,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937%;弃权3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0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920%;反对17,101,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443%;弃权3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534,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0%;反对7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弃权5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248,0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77%;反对7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9%;弃权5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5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563,9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19%;反对6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4%;弃权5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277,0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36%;反对6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8%;弃权5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2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清、杨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