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监事会决议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周娇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周娇:女,1979年3月出生,持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和南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曾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法务部高级经理、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娇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