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4-66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
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阿阿胶”)控股股东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东阿阿胶”)之一致行动人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投资”),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24,626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下同)的比例为1.0000%。
2.华润医药投资拟自2024年11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总增持股份数量(含本次已增持)不低于总股本的1%(即6,424,644股),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2%(即7,709,573股)。
截至2024年12月18日,华润医药投资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24,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0%,后续拟增持不超过总股本的0.2%。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4.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华润医药投资《关于增持东阿阿胶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华润医药投资于2024年11月8日-12月1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24,626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2.相关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情况
2024年11月8日增持前,华润医药投资与华润东阿阿胶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209,286,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5756%。其中,华润东阿阿胶持有151,351,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5580%;华润医药投资持有57,935,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0176%。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华润医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华润医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东阿阿胶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华润医药投资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自2024年11月8日起6个月内,总增持股份数量(含本次已增持)不低于总股本的1%(即6,424,644股),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2%(即7,709,573股)。
截至2024年12月18日,华润医药投资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24,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0%,后续拟增持不超过总股本的0.2%。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
场整体变化趋势和东阿阿胶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11月8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7.本次增持股东承诺及股份锁定安排:华润医药投资承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华润医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情况
华润医药投资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1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24,626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本次增持后,华润医药投资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215,711,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756%。具体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表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700号 华润金融大厦21层B区-A | |||
一致行动人 | 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 | |||
住所 |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东路当代国际广场 5号办公楼1157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1月8日-2024年12月18日 | |||
股票简称 | 东阿阿胶 | 股票代码 | 000423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 增持股数 (万股) | 增持比例(%) | |||||
A股 | 642.4626 | 1.0000 | |||||
合 计 | 642.4626 | 1.00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华润 医药投资 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 股份 | 5,793.5116 | 9.0176 | 6,435.9742 | 10.017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793.5116 | 9.0176 | 6,435.9742 | 10.017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华润 东阿阿胶 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 股份 | 15,135.1731 | 23.5580 | 15,135.1731 | 23.558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135.1731 | 23.5580 | 15,135.1731 | 23.558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合计 | 合计持有 股份 | 20,928.6847 | 32.5756 | 21,571.1473 | 33.575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928.6847 | 32.5756 | 21,571.1473 | 33.575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华润医药投资于2024年12月18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增持东阿阿胶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自2024年11月8日起6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总增持股份数量(含本次已增持)不低于总股本的1%(即6,424,644股),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2%(即7,709,573股)。 截至2024年12月18日,华润医药投资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24,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0%,后续拟增持不超过总股本的0.2%。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 比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华润医药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华润医药投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东阿阿胶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