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000426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兴业银锡股票代码: 000426
信息披露义务人: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西段富龙大厦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
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3月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兴业
银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兴业银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8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0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0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 10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查地点 ...... 11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富龙集团 | 指 | 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上市公司、兴业银锡 | 指 |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富龙集团 | 指 | 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 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富龙集团将其持有的兴业银锡共45,725,200股股份进行减持。其中 23,479,3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 8%,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了减持;其中22,245,9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1%,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了减持。 |
本报告(书) | 指 |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西段富龙大厦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温相生 |
注册资本: | 19,996 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400239911009A |
主要经营范围: | 资产经营、资本运营、资产托管 |
经营期限: | 1997 年 04 月 05 日至长期 |
股东情况: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富龙集团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
温相生 | 男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中国 | 赤峰 | 否 |
李春晓 | 男 |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赤峰 | 否 |
聂丽华 | 女 | 党委副书记、董事 | 中国 | 赤峰 | 否 |
闫永 | 男 | 董事 | 中国 | 赤峰 | 否 |
薛晓东 | 女 | 董事 | 中国 | 赤峰 | 否 |
谷广利 | 男 | 董事 | 中国 | 赤峰 | 否 |
张晓东 | 男 | 董事 | 中国 | 赤峰 | 否 |
佟 笛 | 男 | 董事 | 中国 | 赤峰 | 否 |
闫 文 | 男 | 董事 | 中国 | 赤峰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1、因富龙集团经营发展需要,2021年7月22日至8月17日富龙集团实施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3,936,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4%,减持后持股数变为133,648,294股,持股比例变为7.27%。
2、因富龙集团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4月10日至10月9日富龙集团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8,309,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7%,减持后持股数变为115,338,894 股,持股比例变为6.28%。
3、因富龙集团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3月12日至3月14日富龙集团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期间通过大宗减持方式减持23,479,300股股份,占兴业银锡总股本的
1.28%,减持后持股数变为91,859,594股,持股比例变为4.999999%。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无。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序号 | 变动时间 | 权益变动原因 | 股份增 加(减少) | 变动数量 (股) | 变动比例 |
1 | 2021年7-8 月 |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 减少 | 3,936,500 | 0.214% |
2 | 2023年4-10月 |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 减少 | 18,309,400 | 0.997% |
3 | 2024年3月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 减少 | 23,479,300 | 1.28% |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序号 | 变动时间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股) | 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
2 | 2021 年7-8月 | 137,584,794 | 7.49 | 133,648,294 | 7.27 |
3 | 2023年4-10月 | 133,648,294 | 7.27 | 115,338,894 | 6.28 |
4 | 2024年3月 | 115,338,894 | 6.28 | 91,859,594 | 4.99999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变动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兴业银锡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方式 | 减持时间 | (元/股) | (股) | 减持比例(%) |
赤峰富龙公用 (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 集中 竞价 | 2023年9 月27日 | 9.68 | 291,800 | 0.02 |
2023年9 月28日 | 9.73 | 2,464,700 | 0.13 | ||
2023年10月9日 | 10.27 | 5,522,000 | 0.30 | ||
集中竞价合计 | 8,278,500 | 0.45 | |||
赤峰富龙公用 (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 大宗 交易 | 2024年3月12日 | 8.93 | 15,080,000 | 0.82 |
2024年3月13日 | 8.92 | 6,970,000 | 0.38 | ||
2024年3月14日 | 9.16 | 1,429,300 | 0.07 | ||
大宗交易合计 | 23,479,300 | 1.28 | |||
减持总计 | 31,757,800 | 1.73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此页无正文, 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 月26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 |
股票简称 | 000426 | 股票代码 | 兴业银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赤峰富龙公用(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松山区临潢大街西段 富龙大厦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 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股票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 A 股 变动前持股数量137,584,794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7.49%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 A 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91,859,594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999999% ,变动比例2.49%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 是 ? 否 □ 此前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8,278,500股。 |
信息披露义务人: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