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锡: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