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张旅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的评价方法和操作指引,我们对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张旅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实施机构审计监督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
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内控自评小组实施了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并向公司相关领导及时汇报内控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编制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评价的依据及范围
(一)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张旅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确定纳入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是公司本部及所有分(子)公司、事业部。
(三)评价内容,一是对内部环境的评价,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环境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二是对风险评估机制的评价,以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三是对控制活动评价,以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措施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四是对信息与沟通的评价,对信息收集、传递和处理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五是对内部监督评价,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评价,重点关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等是否
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内容,涵盖了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流程的主要方面,不存在空白或重大遗漏。
四、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成立了由集团董事会直接领导、审计委员会指导、审计监督部负责牵头实施的内控评价工作小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等方法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工作底稿及报告。评价工作方案以全面评价为主,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 错报<利润总额3%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 | 错报<资产总额的 |
总额的1% | 0.5% | ||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 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
2.在实际进行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时,充分考虑定性标准。
3.以下任意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1)识别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2)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以下任意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
(1)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2)控制环境无效。
(3)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4)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
(5)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6)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的认定标准,也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另外,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企业缺乏重大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3.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4.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六、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根据以上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经过对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的测试评价,内部控制活动全面有效,并得到连续有效的贯彻执行。公司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满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
及公司的管理需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行为,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跟踪活动,防范内控风险。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八、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