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07  张家界(000430)公司公告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作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董事长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刘少龙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核查,刘少龙先生的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少龙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刘少龙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刘少龙先生在任期内辞去上述职务,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

独立董事:许长龙、袁凌、鲁明勇、莫路明

2023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