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5:00至16:00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坚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29,029,2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7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为7,77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2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为21,256,8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10%。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29,029,2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7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为7,77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2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为21,256,8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子公司杨家界索道签订<张家界武陵源景区(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一票制”联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8,73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76%;反对股份2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24%;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28,73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76%;反对股份2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24%;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澧滨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胜辉、杜云芳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澧滨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