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4:30至16: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坚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72人,代表股份数为153,179,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39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150,665,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1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9人,代表股份数为2,514,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0%。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70人,代表股份数为10,286,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1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7,77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9人,代表股份数为2,514,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856,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890%;反对180,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1%;弃权1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63,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83%;反对180,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83%;弃权1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劲松、张沛琳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