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09  晨鸣纸业(000488)公司公告

一、关于出售武汉晨鸣65.21%股权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武汉晨鸣65.21%股权的议案》,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出售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晨鸣”) 65.21%股权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流动性,增加现金流入,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价格参考相关中介机构所出具的审计及评估结果,并结合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交易价格;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出售武汉晨鸣65.21%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出售武汉晨鸣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武汉晨鸣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系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武汉晨鸣股权所致,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公司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且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欠付武汉晨鸣款项能够覆盖股权交割日后的财务资助余额,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出售武汉晨鸣部分股权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志辉孙剑非
尹美群杨彪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